实验设备是完成实验教学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,为了加强实验设备的科学管理,提高实验设备使用率和完好率,防止因管理不当而造成的积压浪费、损坏丢失,特制定本制度。具体规定如下: 1.实验教学中心所属实验设备皆为公有财产,全体人员均有义务细心维护、认真管理。 2. 实验设备必须坚持专人管理,层层负责,管用结合,合理使用的原则 。 3. 实验设备的购置应根据教学、科研的实际需求制定购置计划,对新添置的实验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过程后,方能投入使用。 4. 所有实验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建立明细账目、汇总表及技术档案。 5. 未经领导同意,实验设备不得私自外借,实验室不得私自对外开放。 6. 实验设备专管人员定期对实验设备进行检查,维护,确保实验设备状态良好;对实验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、损坏,应该详细记录。实验设备的维修应该详细登记,对于贵重实验设备的维护与维修,必须申报主管领导审批。 7. 实验设备的专管人员发生工作的调动或离退,注意做好相关交接手续。 8. 实验设备的报损、报废,低值用品及其它配件的购买,必须书面申报主管领导审批。 9. 实验设备如发生恶意损坏、丢失,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,照价赔偿经济损失,并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。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2009年5月8日 (责任编辑:admin) |